2025-10-20 22:20:46 | 已瀏覽:399次
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招生簡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精神,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招生簡介。本類統考按照“統一設點、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評分”的原則,以“考評分離”的形式組織實施。報考省內外學校音樂類相關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本類統考。
一、招生學校
2026年省內外招生學校(專業)及其代號、招生計劃、收費標準、辦學性質及其他要求等詳見《招生考試報·2026年招生計劃合訂本》。
二、報名資格
2026年高考報名按2025年教育部規定的條件審核辦理。若教育部2026年度正式文件下發后對報名條件有調整,則對調整所涉及的相關考生重新進行資格審核。具體要求詳見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文件。
三、報名須知
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報名與普通高考文化考試報名同時進行,一次性填報。所有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高考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報名信息填報與確認、繳納報名考試費,逾期不再受理。
(一)文化考試報名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報名,報考類別須選擇藝術類,不可兼報體育類。
考生網上報名時間安排在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每日9:00—22:00。具體報名辦法及要求按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文件執行。
(二)專業考試報名
1.專業統考報名及繳費須知
報考我省2026年音樂類專業統考的考生,登錄四川省招生考試綜合報名系統(https://zhbm.sceea.cn)進行報名和繳費,與文化考試報名同步進行。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484號)文件規定,專業統考報名考試費標準為每生每專業200元。兼報音樂教育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按一個專業繳費。
報考音樂類考生,樂理、聽寫、視唱為必考科目,器樂、聲樂科目考生可以只選報器樂科目或聲樂科目,亦可兼報器樂科目和聲樂科目。考試科目中的聲樂科目限報一種唱法,器樂科目限報一種樂器(打擊樂除外)。
考生報名時聲樂科目需填報1首作品(原創曲目需標注),器樂科目需填報1首練習曲、1首樂曲(打擊樂考生須任選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須為音高類打擊樂器)。
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同時報考聲樂和器樂,否則視為單報音樂表演類,在報名階段不需選定主項、副項。成績公布時,將公布考生以聲樂作為主項的成績和以器樂作為主項的成績。考生可根據擬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情況填報志愿。
2.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文化及專業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責任自負。
四、網上打印《專業準考證》
考生在完成音樂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于2025年12月5日至考試結束,登錄四川省招生考試綜合報名系統,根據提示打印考生本人“樂理、聽寫”筆試科目準考證;于2026年1月3日至考試結束,可打印考生本人的面試科目準考證。
五、專業考試
(一)考評形式
音樂類專業統考各面試科目采用“考評分離”方式進行,即先組織考生現場集中錄制音視頻,面試科目評委根據現場錄制的音視頻對考生考試表現獨立評分,考試現場不安排評委。
考試時考生的唱法應與專業考試報名時所選定的唱法一致,器樂科目應使用專業報名時所選定的樂器進行演奏。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內容和形式
1.考試科目及分值
(1)音樂教育類: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演唱作為主項時,聲樂演唱為165分、副項器樂演奏為75分;器樂演奏作為主項時,器樂演奏為165分、副項聲樂演唱為75分。專業總分為300分。
(2)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演唱240分。專業總分為300分。
(3)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演奏240分。專業總分為300分。
各科目均按照百分制評分,最終考試成績根據各科目規定的分值,按比例折算后計入總分,折算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向上取整)。
2.考試科目的內容和形式
(1)樂理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音與音高、音長與節奏、常用樂譜符號、音程與和弦、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等相關知識。
考試形式:實行客觀題筆試。
(2)聽寫
考試目的: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覺能力、音樂記憶能力和樂譜辨識能力。
考試內容:
單音;
旋律音組:三到五音組;
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轉位;
節奏:6小節左右;
單聲部旋律:高音譜表;8小節以內(含8小節);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f-a2以內。
考試形式:實行客觀題筆試。
(3)視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
考試內容: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1條8小節旋律;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g-g2以內。
考試形式:機考錄音視頻,網上評分。在機考系統視唱曲目庫中現場隨機抽取1條曲目識譜視唱,開始視唱前會播放標準音a1,考生一遍完成,視唱過程中不得再有任何音響提示。
聽寫、視唱考查的拍號范圍為2/4、3/4、4/4、3/8、6/8拍;聽寫、視唱考查的節奏型范圍為基本節奏型。
(4)器樂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考生自選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現場考試演奏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
流行器樂專業演奏的樂曲限定為流行或爵士風格作品。
打擊樂專業要求從小軍鼓、大堂鼓、板鼓、馬林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中任意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須為音高類打擊樂器(馬林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
考試形式:先集中錄制采集音視頻,后集中網上評分。
考試要求: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
鍵盤(電子管風琴、電子鋼琴)專業考生可自帶裝有考試曲目音色、節奏、節奏音序(Sequence)文件的U盤,考試時允許將U盤插入樂器以供讀取,但不能使用樂器的內錄聲部和自動伴奏功能。
流行器樂(電子合成鍵盤、電吉他)專業考生可使用樂器自帶音色功能調選音色,但不能使用樂器內置的內錄多聲部和自動伴奏功能。
(5)聲樂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考生演唱1首聲樂作品,考試時長不超過4分鐘(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
考試形式:先集中錄制采集音視頻,后集中網上評分。
考試要求:聲樂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開考前,考生可在考場內的鋼琴上彈奏考試曲目的首音。聲樂科目(流行演唱)允許使用考點提供的手持話筒演唱。
(三)專業考試地點及日程安排
1.“樂理、聽寫”筆試
考試時間:考生于2025年12月14日10:00—12:00熟悉筆試科目考點位置,2025年12月14日14:30正式開始進行筆試考試,考試具體安排以專業準考證上的內容為準。
考試地點:四川師范大學成龍校區考點(成都市龍泉驛區成龍大道二段1819號)。
2.面試
考試時間:各專業面試于2026年1月10日正式開考,考試具體安排以專業準考證上的內容為準。
考試地點:四川音樂學院武侯校區考點(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
(四)注意事項
1.除鋼琴、豎琴(提供品牌:Salvi,型號:阿波羅)、電子管風琴(提供雅馬哈電子管風琴02C和吟飛電子管風琴1000E)、電子鋼琴(提供品牌:雅馬哈,型號:cvp809)、打擊樂器[提供小軍鼓:1個(品牌:YAMAHA CSM1450AII)、馬林巴琴:1臺(品牌:ADAMS 音域:5組)、定音鼓:1套(品牌:ADAMS)、大堂鼓:1個(品牌:鳳鳴)、5音排鼓:1套(品牌:蘇州)、5鼓爵士鼓:1套(品牌:YAMAHA Stage Custom)、電子合成鍵盤(提供品牌:YAMAHA,型號:modx8)],其他樂器均由考生自備。
2.我省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考試科目的唱法含美聲、民族唱法、流行演唱;器樂科目的樂器種類含民樂(琵琶、揚琴、柳琴、古箏、古琴、阮、笙、嗩吶、竹笛、二胡、箜篌);鍵盤[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西洋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巴松)、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木笛、古典薩克斯管],西洋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打擊樂(小軍鼓、大堂鼓、板鼓、馬林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電子合成鍵盤、流行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長笛、爵士大貝斯)。
3.根據各專業面試科目考試時長的要求,所報專業面試科目演奏(唱)總時長未超過規定考試時長上限的,考生須完整演奏(唱)全部曲目;所報專業面試科目演奏(唱)總時長超過規定考試時長上限的,考生須從曲目開頭處開始演奏(唱),超時系統自動停止錄制;考生在選擇考試曲目時,應充分考慮自身演奏(唱)水平的全面展示和考試時長要求。除反復段落外考生不得自行刪減考試曲目片段,否則將作扣分處理。
4.器樂演奏、聲樂演唱均要求背譜,否則將作扣分處理。
5.流行演唱專業不允許考生自帶話筒及話筒架。
6.“樂理、聽寫”科目考試考生自備2B鉛筆,開考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遲到誤考責任自負。“樂理、聽寫”考試,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7.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專業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專業面試科目考試實行分組定時按順序進行,考生本人的專業準考證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參加的專業面試科目考試點名時間,凡不按專業準考證上規定的點名時間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如果因突發疾病無法參加面試點名及考試,可持三級甲等(含)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書及相關治療繳費憑證提前向考務辦提交更改考試時間的申請,由考務辦在該科考試全部結束前的時段內酌情另行安排;除此之外的缺考(含三次點名不到),不另行安排考試時間,相關科目成績計為0分。
8.考試將全程錄音錄像,對于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以及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考務辦公室將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九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認定為考試作弊的考生將取消當次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各階段、各科成績,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對實施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等嚴重作弊行為的考生,將報請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停考處罰。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的行為,考務辦公室將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六、專業成績通知和復核
(一)專業成績通知
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或四川省招生考試綜合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各科類專業考試成績,并打印成績通知單,具體時間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
藝術類專業統考各科成績及專業總分均保留2位小數。
(二)專業成績復核
對專業統考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四川省招生考試綜合報名系統辦理成績復核登記手續,并查詢復核結果,復核結果由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復核內容包括考生個人相關信息是否準確、是否考生本人答卷(含音視頻)、是否有漏評、得分是否漏統(登)、各項目得分合成的成績是否與考生查詢成績一致等;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答卷(含音視頻),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核范圍之內。
高校校考成績由組織校考的招生高校自行通知考生,成績復核事宜按照高校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高校要加強對特殊類型錄取新生入學資格的審查和專業復測,對審查或復測發現問題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須按規定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文化考試。
八、政考、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按照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事項
報考經批準可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校考)的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本類專業統考合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參加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校考)的考生,應當提前咨詢擬報考的學校,確認擬報考的專業與我省專業統考類別(子科類)的對應關系(參見附表),防止出現因考生沒有參加相應類別的專業統考而導致校考成績無效的情形。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必須查閱學校《招生章程》《招生簡章》,了解學校對專業成績總分、文化成績總分、單科成績、身體條件、選考科類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誤填、錯填而被學校退檔,其后果自負。
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
郵編:610021
咨詢電話:(028)85430270
注:本簡介未盡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相關文件執行。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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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考科類 |
對應招生專業 |
統考科目和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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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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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類 |
130201 |
音樂表演 |
0101音樂表演:101-樂理,102-聽寫,103-視唱,104A-器樂或104B-聲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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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9 |
流行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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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2 |
音樂學 |
高校可根據本校人才培養需要,從0101音樂表演或0102音樂教育中自主選擇統考對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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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3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0102音樂教育:101-樂理,102-聽寫,103-視唱,104A-器樂和104B-聲樂(器樂、聲樂科目設主、副項,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主、副項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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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10 |
音樂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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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12 |
音樂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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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08 |
錄音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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