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9 21:11:02 | 已瀏覽:178次
第1眼TV-華龍網訊(記者 唐雨)11月28日,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媛在解讀《辦法》時介紹,職業教育是國家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制定《辦法》主要基于貫徹落實國家戰略和上位法的迫切需要、服務重慶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以及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制度需要。
《辦法》不分章節,共33條,立足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現代職教體系建設需要,聚焦職業教育體制機制障礙和現實發展難題,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以深層次制度創新破解制約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結構性困境,系統謀劃、重點突破,著力構建具有重慶特色的政府統籌、需求對接、產教融合、多元協同的職業教育體系,為現代化新重慶建設注入強勁人才動能和技能支撐。
支持職業學校依法自主設置、調整專業
《辦法》緊密對接重慶“3361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建設需求,著力構建與現代產業體系相適應的職業教育體系。
在推動職業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方面,《辦法》建立市級職業教育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資源整合優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就業需求等實際情況,開展職業學校整合優化工作,建設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促進職業教育與區域經濟協同發展,增強資源供需匹配度。
在專業集群與產業集群匹配方面,《辦法》建立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機制,制定職業教育專業建設規劃,發布專業設置指引,支持職業學校圍繞全市產業發展需要增設重點產業、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急需專業,加快建設人才緊缺專業,優化升級傳統專業,推動專業匹配產業發展需求。
此外,《辦法》還緊密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建立專業結構動態調整機制,優化專業設置程序,支持職業學校依法自主設置、調整專業,將產業需求、市場供求、就業情況作為設置調整學科專業、確定培養規模的重要依據,推動職業教育從“供給主導”向“需求導向”轉變。
中職學校和普高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實行學籍互轉
《辦法》不斷創新人才培養體系,著力打破職業教育天花板,構建技術技能人才多樣化成長路徑。
首先是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規定初中及以上學歷人員經申請可以就讀中等職業學校,鼓勵高等職業學校招收具有工作經歷的職業學校畢業生或者其他一線勞動者,打通技能人才升學通道。
其次是建立職普通融合發展制度框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協調發展的工作機制,積極開展職業啟蒙教育和勞動教育,統籌用好各類教學平臺,促進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此外還建立了學籍互轉制度。明確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學籍互轉,授權市教育部門制定具體辦法,打通不同教育路徑轉換渠道和學生成長發展通道。
最后則是推進貫通培養改革。建立中職、高職、本科職業教育相銜接的多層次職業教育培養體系,支持在培養周期長、技能要求高的專業領域開展長學制貫通培養。
按規對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組合式激勵
對于長期存在的“校熱企冷”問題,《辦法》創新合作機制,提升校企合作實效。
在拓展校企合作載體方面。《辦法》支持企業、學校、科研機構面向產業園區和重點行業、領域建設市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建立政、企、校等多方參與、權責明確、利益共享的運行機制,共同開展人才培養、教學改革、科研攻關、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同時推動校企信息共享。提出建立產教融合信息服務平臺,提供技術服務供給與需求、招聘應聘等相關信息,定期發布行業人才需求信息,打通信息壁壘,促進校企合作有的放矢、精準對接。
還將推行中國特色學徒制。引導企業按照崗位總量一定比例設立學徒崗位,對新招用職工、在崗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學徒培訓;支持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生,以工學結合、雙師帶徒等方式進行學徒培養,實行校企育人“雙重主體”,學生學徒“雙重身份”。
《辦法》還創新激勵保障機制。按規定對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組合式激勵,依法依規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并將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情況作為各類示范企業評選的重要參考,激發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內生動力。
健全專業人才雙向交流聘任制度
《辦法》提出培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完善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健全專業人才雙向交流聘任制度,暢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到學校任教和學校教師到企業任職的渠道,系統提升教育教學能力。
同時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及時將新方法、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納入教學內容,推進教學方法創新,促進數字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建設智慧校園和數字化教學資源。
還將完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建立以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定期對就業質量、辦學能力、校企合作等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整合優化、專業調整、項目支持、表彰獎勵等的重要參考。
為職業學校畢業生免費提供精準就業服務
《辦法》提出,要完善學生發展保障機制。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創造公平環境,規定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職業學校畢業生免費提供精準就業服務,鼓勵學生進行創新創業活動,系統提升就業質量。
《辦法》明確健全基于專業大類的公辦職業學校差異化生均撥款制度,加大新增教育經費對職業教育的支持,落實對職業學校學生的獎勵和資助制度,改善辦學條件。
在加強交流合作方面,《辦法》還明確支持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跨校、跨區域合作,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職業教育協同發展,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鼓勵優質職業學校利用辦學資源服務終身教育,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